合作方式监理合作分公司合作期限长期合作模式工程监理分公司合作细则监理综合加盟合作范围全国合作内容监理公司合作
协调各方关系促进进度:积极发挥监理的协调作用,及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各方沟通不畅或利益冲突导致的进度问题。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及时汇报进度情况,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政策处理、资金拨付等问题;协调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问题,避免因设计变更导致的进度延误;协调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商、设备制造商之间的关系,确保材料、设备按时供应,保障施工进度。
监督制度落实情况:通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切实履行职责;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接受了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检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演练,演练记录是否完整等。
审核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针对电力工程施工中的高处作业、带电作业、交叉作业、爆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环节,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严格审核。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了全面识别与分析,是否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处置方案,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等。
监理工作流程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流程
接受监理委托:与建设单位签订电力工程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作范围、内容、职责、权利以及监理服务期限等事项,组建项目监理部并进驻施工现场。
熟悉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熟悉电力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等资料,了解工程建设规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以及工期目标等内容,为开展监理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与人员资格:按照上述质量控制技术要求,对施工单位的资质与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结果报建设单位备案。
参与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组织或参与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提出监理意见与建议,协调解决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并经各方签字确认。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审查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审核通过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检查施工准备工作: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场地准备、施工机械设备与材料准备、施工人员进场情况等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开工条件。
签发开工令:经检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均已就绪,且相关审批手续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批准施工单位正式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