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
①配套投产,根据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投产先后顺序,都要服从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规划和安排。安排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期限,满足配套投产;
②确定,进度;
③建设总进度一定要留有适当的余地;
④重视施工准备,有预见地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在工程开工的前头;
⑤选择有效的施工方法,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
⑥充分利用正式工程,节省暂设工程的开支;
⑦施工总平面图的总体布置和施工组织总设计规划应协调一致、互为补充。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工程实施的重要技术文件,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管理,是总承包对工程技术管理、协调的一个相当重要的工作内容。根据总承包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部署,各机电分包组织技术力量进行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在编制完成后,需要总承包技术管理流程进行相应的审批、审核,终审核文件,将作为业主、项目管理公司、监理、总承包对各机电分包的施工工艺检查的依据。
1、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2、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3、由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4、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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