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入境业务旅行社设立应该符合哪些条件?
——关于旅行社设立审批(境内、入境游业务)
小时候老师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长大踏入社会,长辈会和你说看万卷书不如走万里路!
小伙伴们都蹦跶蹦跶赶跑去穷游、徒步、游轮、报旅行团各种方式去实践以上真理!但是有多少小伙伴知道一个旅行社成立是什么条件?小心被伪装旅行社皮包公司被骗了!
一个合法的旅行社设立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注册资金达30万或以上;
2 、出资人为内资企业或中国大陆籍自然人
3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人拥有产权或者申请人租用且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非住宅)用房,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
4、有传真机、复印机、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5、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是指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必要的导游”是指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旅行社从业经历不得少于2年;相关经历是指在中专以上院校或有关机构从事旅游企业管理学习或研究的经历,时间不得少于2年;旅行社与经理人员、计调人员、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期限不得少于1年。
6、在国家旅游局的银行存入设立质量金账户,存入20万元质量金或办理相应的银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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