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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公共汽车停靠站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同一线路站点间距一般为五百米至八百米,镇村公共汽车站点间距根据当地情况设置;
(二)同一站名的上、下行站点间距一般在一百米左右;
(三)在有条件的路段设置港湾式停靠站;
(四)不同线路的同一站点使用同一站名;
(五)站牌应当标明线路名称、首末班车时间、所在站点和沿途停靠站点的名称、开往方向等。
第十七条 公共客运设施日常养护单位应当按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公共客运设施管理规范,定期维护保养站点设施,保持候车亭、站牌等设施整洁、完好。
第十八条 利用候车亭、站牌、公共客运车辆等设施设置广告的,不得影响公共客运设施安全,不得覆盖站牌标识、车辆运营标识,不得妨碍乘客观察进站车辆视线和车辆行驶安全视线,并遵守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九条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出租汽车运力总量调控机制。根据出租汽车客运发展规划、市场供求和城乡交通状况,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制订出租汽车运力投放计划,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 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和其他客流集散地等公共场所,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出租汽车客运发展规划设置出租汽车运营站点,并事先征求机关的意见。设置出租汽车运营站点的,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公布站区范围。出租汽车运营站点不得向停车候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收费。
第三章 经营许可
第二十一条 公共客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公共客运经营,应当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公共客运经营权。
公共客运经营权包括公共汽车线路经营权和出租汽车经营权,经营权有效期限长不超过八年。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招标方式确定公共客运经营权。
第二十二条 区、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起讫站和线路走向均在辖区内的公共汽车线路经营权证的授予;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其他线路公共汽车线路经营权证的授予。
区、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从事经营的出租汽车经营权证的授予;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其他出租汽车经营权证的授予。
第二十三条 企业申请参加公共客运经营权招标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运营要求的车辆或者相应的车辆购置资金;
(二)具有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驾驶员、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
(三)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所和配套设施或者具备相应的资金等保障条件;
(四)具有健全的运营服务和安全管理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信乘坐过长途汽车的人都知道,从长途汽车上下来,都会觉得特别的累,明明是坐着到站的,但却跟刚干完农活似的,又累又酸,苦不堪言,那么,乘坐长途汽车为什么会感觉很累呢?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吧。
,因为长途汽车是在高速行驶的,行驶中的汽车会颠簸或者振动,而我们全身上下的肌肉也会随着汽车的节奏而不停地振动或者收缩,虽然看上去没怎么运动,其实肌肉是不停地运动的,而且这种运动还是全身的,所以如果长时间坐的话,要消耗许多的能量,就会感觉到很疲累。
第二,我们在乘坐长途车时,脊柱长时间处于一个姿势,所以脊柱的小关节压力会越来越大,使得脊柱两侧的软组织受压紧张,肌肉在紧张后分泌,这时软组织血液循环就减慢,无法代谢,存在肌肉中,所以坐完长途车就会出现全身酸痛感。
第三,长时间乘坐长途汽车,由于人的腿部是弯曲的,所以会出现麻木等感觉,等下车站立时,也会觉得特别的累。
综上所述,乘坐长途汽车时,由于我们的肌肉随着汽车的节奏不停地振动或者收缩,消耗了大量的能量,而我们的脊柱也因为长时间处于一个姿势,导致软组织的血液循环变得较慢,所以我们在下车时才会感觉特别的累以及会有全身酸痛感。
汽车客运站是指办理公路旅客运输业务的“汽车站”。中国将其按受理日均客流量结合所在地的、经济地位分为。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地及旅客日均发送量一般在7000人次的地方;二级站设在旅客日均发送量在7000人次以下、3000人次以上的县级所在地,以及省辖市、自治州(盟)和地区行署所在地日均旅客发送量未达到3000人次等地。 [1]
站设在日均旅客发送量在500人次以上,不足3000人次及县级所在地无二级站和一般旅游区管理中心等地;站设在旅客日均发送量不足500人次的乡镇及其以下所在地。各级汽车客运站均办理售票、行包托运、小件寄存、询问等业务,并设有候车室和停车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