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专办离婚案件律师
服务项目 |
越秀区离婚律师,广州离婚律师,广州代理离婚律师 |
面向地区 |
|
主持人 |
有 |
广州离婚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电话:温律师:();Q ;
一、根据《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
2、夫妻一方或双方的生产、经营收益;
3、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4、夫妻一方或双方的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明确只夫妻一方继承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收益;
6、双方实际或应当取得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或应当取得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婚后用共同财产所购房屋,虽登记在一人名下,仍为共同财产;
二、根据《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下列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1、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
4、一方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您有任何的意向或者疑问,您可以联系我们,我们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广州离婚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电话:温律师:();Q ;广州代理离婚律师广州离婚律师广州专打离婚官司律师广州越秀区离婚律师广州办理离婚律师广州离婚法律咨询广州市离婚律师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所介绍: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系盈科律师事务所华南地区总部,扎根于千年商都——广州,作为盈科国内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特的地理区位优势,面向珠三角、华南地区并辐射联动港澳台和整个东南亚的法律服务市场,与北京总部及国内外分所形成人才、品牌、业务、学术、地域资源的整合与互动,利用四海盈科的化法律服务体系整合人才和人脉资源,吸纳本地的法律人才加盟,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致力于提供的法律服务为目标,发展盈科在华南地区的法律服务能力。
律师网址:
律所地址: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8层。(地铁五号线:五羊邨站C出口。公交:南方报社站。)
查看全部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