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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集成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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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中心是广州巨洋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设立与营运,中心中心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财务、法律与科技咨询,拥有多年成功案例累积的申报经验。自2007年成立以来,已经成功为200多家广东省高新科技企业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中心以诚信为基石,倡导多方真诚协作,利用优势和对政策的敏感度,有效地整合各种资源,努力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同时我们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简化服务手续,优化服务流程,限度地减轻客户的工作量,让客户能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提升客户的经营业绩。
服务范围:
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阳江市、江门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梅州市、湛江市、汕尾市、河源市、韶关市、潮州市、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暂行)
1. 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权关系明确。
2. 具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3. 企业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4. 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年度完成的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
5. 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年度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6. 企业近年度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7. 企业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年度无不良行为。
8. 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9. 已建立客户服务体系,配备有人员。
10.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2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或电子信息类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2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
11. 具有相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
12. 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
13. 企业聘用的项目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2名。
14. 具有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