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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流程,注册商标转让,办理商标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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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是其注册人将其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的行为。要在该程序完成后6个月以内由双方共同向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有的国家规定要连同企业同时进行。我国对于这方面未作规定,但规定了受让人应当使用者使用的商品质量。其也可以作为投资物作价入股。
办理这项业务时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进行申请。
商标转让的时间优势
注册商标一般需要1-2年(中国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的时间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商标注册的效率和国内的商标申请量有直接关系,普遍为1-2年)。
转让商标一般只需要6-10个月左右的时间,比起注册商标,节省了一半的时间,这对很多需要在短时间内拥有商标的购买方来说,是十分可观的时间节省。
商标价值优势
注册一个新的商标后还需要从头推广宣传,其初始价值很低。
转让的商标一般都是在市场上经过认可的商标,有一定的度,其价值较高,便于购买方在短时间内建立自己的品牌。
注意事项
1、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2、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申请人提供的转让申请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字盖章确认。
利害关系人对此存在异议,要求中止审查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司法机关的立案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依据该申请可以要求提供公证或中止对转让商标申请的审查程序。
发现其商标未经同意已经被他人转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据人民法院的裁判对此作出决定。
转让注册商标的,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在取得权之后才能再次提出申请。转让商标申请权的,受让人在取得核准转让通知书之后才能提出再次转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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