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细化了原材料卫生要求,增加了原材料禁用物质和生产用水要求。
解读:
① 原材料:新版标准明确原材料中不得添加标准中4.3a)~4.3c)条款中规定的禁用物质。如:列入《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及同名原料料(消毒防腐药、中 药和剂除外,也不包括辅料和纯化水);、抗真菌、 抗病毒、类及其同名原料等;非织造布、织物或其他原材料不应添加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等禁用成分。
② 生产用水:湿巾、卫生湿巾和抗(抑)菌剂的生产用水应符合《人民共和国药典》中纯化水要求,其他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和企业相关规范的要求。
5.更新和补充了相关检测方法,调整了真菌检测方法,优化了残留量检测方法,增加了新理化指标检测方法、部分抗(抑)菌试验方法等。
解读:
① 更改了“产品微生物检测方法”中真菌检测方法(见新版标准中附录B中B.7、B.8,旧版标准B.7、 B.8);
② 新增理化指标的检测方法如下:
a) 卫生巾(护垫)等吸水产品pH值按照GB/T 8939的方法进行测定,其他产品pH值按相应标准或《消毒技术规范》的方法进行测定。
b) 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的检测按照GB/T 27741的方法进行测定。
c) 铅、砷、汞的检测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方法进行测定。
d) 葡萄糖酸氯己定或醋酸氯己定按照GB/T 26367的方法进行测定;
2,4,4’-三氯-2’-二苯醚按照GB/T 27947的方法进行测定;苯扎溴铵、苯扎氯铵按照GB/T 26369的方法进行测定;其他有效成分含量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及国家有关标准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无法使用化学测定法的不测定。
① 更改了“产品残留量检测方法”(见新版标准附录D,旧版标准附录D)。
② 更改了“产品杀菌性能、性能与稳定性检测方法”中样品采集数量;增加了部分抗(抑)菌试验方法;更改了杀菌和作用时间(见新版标准附录E,旧版标准附录C)。其中新版标准的杀菌性能试验有5种方法,旧版杀菌试验方法为1种;新版标准的性能试验有5种方法,旧版试验方法为2种;新版稳定性测试方法有3种,旧版试验方法为2种。
③ 生产环境卫生要求检测方法中增加了空气采样法。旧版标准的空气采样与测试方法中涉及到样品采集只有平皿暴露法。
新版标准删除了“培养基与试剂制备”(见2002年版的附录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