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坡科技型中小企业代办,科技型中小企业代办 |
面向地区 |
《意见》特别强调要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国家高新区内创新创业,通过众创、众包、众扶、等途径,孵化和培育科技型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
扩大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的应用,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大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孵化情况列入国家高新区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推动出台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实施细则,完善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支持持有外国人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给予与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
问: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向哪些部门提出申请?
答:科技型中小企业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问: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有什么变化?
答: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 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由原50%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形成无形资产的,由原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提高至175%。
————— 认证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