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质灾害资质,提供相关技术人员
服务项目 |
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施工,地质灾害监理 |
面向地区 |
|
项目类型 |
实业 |
项目所在地 |
国内 |
一:资质介绍:
(1)初次申请地质灾害资质是由当地自然资源局审核颁发的,资质等级初次从乙级申请,高为;
(2)地质灾害资质的共分为三类分别为:地质灾害评估和 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地质 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
(3)同一家公司拥有地质灾害施工资质和地质灾害监理资质不可以同时负责此项目施工和监理工作;
二:申请地质灾害资质的技术人员可用的分类如下:
(1)本办法所称资源与环境类相关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 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 质矿产、地质勘查、地质勘探、地质学等。
(2)本办法所称土木水利类相关包括岩土工程、结构工 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 程等。
三:初次申请地质灾害乙级资质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事业资格,其中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 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技术人 员,其中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技术职称;技术人员中退休人员数量不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技术人员 低数量要求的百分之十;
(三)具有与从事的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 备和设施,其中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 应当具备全站仪、水准仪、探地雷达等设备,申请地质灾害 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应当具备全站仪、水准仪、锚杆锚索钻机、 凿岩机等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四:企业初次申请地质灾害乙级资质技术人员配置要求如下:
(1)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资源与环境类、土 木水利类相关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人,其中技术 职称人员不少于三人;
(2)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人,其中 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五人。
五:地质灾害资质升级以及维护:
(1)地质灾害防治乙级资质单位在获得地质灾害防 治单位乙级资质证书两年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地质灾害防 治单位资质条件的,可以申请相应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 级资质。
(2)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遗失、损毁的,地质 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可以向原审批机关申请补领。
好的,本期的(地质灾害资质怎么办理?)就给大家讲解到这里了,有相关问题的朋友大家可以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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