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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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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1-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立企业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3)近3年年平均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且近5年内2次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在全国勘察设计企业排前50名以内;或近5年内2次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在全国勘察设计企业排前50名以内。 (4)具有2个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且近10年内立承担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每行业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 或同时具有某1个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其他3个不同行业工程设计的资质,且近10年内立承担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4项。其中,工程设计行业相应业绩不少于1项,工程设计相应业绩各不少于1项,并已建成投产。
注册建筑师; 注册工程师:结构(房屋结构、塔架、桥梁)、土木(岩土、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道路、铁路、民航)、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发输变电、供配电)、机械、化工、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广播电影电视)、航天航空、农业、冶金、采矿/矿物、核工业、石油/天然气、造船、、海洋、环保、材料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 (2)非注册人员。 非注册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设计实践10年以上。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Class of Certificate: Engineering Design Integrated Qualification Class-A)是我国工程设计资质等级高、涵盖业务领域广、条件要求严的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可以承担电力、化工石化医药、核工业、铁道、公路、民航、市政、建筑等全部21个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以及工程总承包业务、项目管理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 [3] 并可承揽其取得的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施工承包)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业务。 [1]
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财务信息咨询;科技项目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