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饮水机涉及饮用水批件办理 |
面向地区 |
纯净水设备基本要求及正常使用环境
1.1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为:
a)产品不应宣称具有医疗、保健等类似功能;
b)应有可更换关键元件及部件(水处理滤芯、蓄水容器、管材和管件等)一致性的有效措施,确保使用者能够获得关键元件及部件的材质以及相关物质等合规性信息;
c)应对具体物质进行去除或净化能力的宣称,不应采用对物质的统称(如:有机物、无机物和重金属等)的去除或净化能力宣称方式;
d)宜称对一种或多种物质具有去除或净化能力的,需对每一种具体物质进行选择性功能要求的测试;
e)无宣称具有去除或净化能力的,无需进行选择性功能要求的测试。
1.2正常使用环境
在下列环境条件下,纯净水处理器应能正常工作:
a)环境温度:4℃~40℃;
b)环境相对湿度:≤90% (25℃时);
c)进水温度:5℃~38℃;
d)进水水质:符合GB 5749的要求;
e)进水压力:连续式为0.1 MPa~0.4 MPa, 非连续式按制造商标称;
f)电压、频率:187V~242V、 (50士1) Hz。
纯净水设备使用性能
1累积净水量
累积净水量不应小于标称值。
2 净水流量
净水流量不应小于标称值。
3 脱盐率
反渗透净水器
对氯化钠去除率不应小于90%。
纳滤净水器
a)对硫酸镁去除率不应小于90%;
b)且对氯化钠去除率不应大于75%。
饮水机净水器
1使用性能
1.1 净水水质
所有净水器的净水水质均应不低于GB 5749要求。其中,反渗透纯水净水器净水水质还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 反渗透水处理装置》(2001)中6.3要求。
1.2 软化净水器的软化效率
软化净水器的软化效率应不低于50%。
1.3 纯水净水器的去除效率
纯水净水器对钙、镁盐类的去除效率应不低于85%。对一般指标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的去除率应分别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 反渗透水处理装置》(2001)中6.1、6.2要求。
1.4 矿化指标
矿化净水器的矿化指标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 矿化水器》(2001)第6.2条要求。
1.5 杀除菌效果
杀除菌净水器处理后的净水中的微生物指标应不低于GB 5749中4.1.9表1中微生物指标的要求。
1.6 电解水器碱性水pH
电解水器的碱性水pH应大于进水且不应大于8.5。
1.7 初始净水流量
净水器的初始净水流量应满足5.3.8要求且不低于标称值的95%。
1.8 净水流量
净水器的净水流量应不低于2L/h。
1.9 额定总净水量
净水器的额定总净水量应大于1000L且不小于标称值的95%。
2、外观
2.1 净水器外观应清洁、整齐、无污渍、无锈蚀。
2.2 净水器外露结构件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棱角部位圆滑过渡。
2.3 涂(镀)层表面应平整光洁、色泽均匀。
2.4 净水器与饮水机配合松紧适度、桶体平稳。
2.5 铭牌等各种标志、标识的文字和图案应清晰、明显、正确。
3、密封性能
净水器与饮水机配合可靠,无泄漏。
办理涉水批件、消字号卫生许可证十多年,每年办理一百多个批件
————— 认证资质 —————
广州本地饮水机涉及饮用水批件办理热销信息